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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受理检举、控告的范围:
  1.按照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及本公司相关规定,应当由中冶生态环保纪委受理对党组织、党员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  2.中冶生态环保及下属子公司、分公司及直管水务公司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、政策、决定、以及其他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  二、检举、控告的办理:
  中冶生态环保纪委将根据被检举、控告人员(单位)的职务、层级,实行分级办理。
  三、检举、控告途径:
  1.来信,通信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28号 中冶生态环保纪检部(邮政编码:100028)
  2.网络:mcceejw@mcchb.com
  3.来电:010-59868759
  四、注意事项:
  1.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等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人在检举、控告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或借检举、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  2.检举、控告内容力求详尽,应详细写明违纪违法问题发生的时间、地点、人员、事件等要素,如有支撑性证据材料应一并附上。
  3.提倡署名检举、控告,请提供检举人姓名及详细联系方式。
  4.为提高运行效率,限制恶意、重复举报,请勿多次提交多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检举、控告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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